关于王全坤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焦教党发〔2012〕20号)



焦教党发〔2012〕20号
关于王全坤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教育局党组决定:
王全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
高善金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郭志国同志任计划财务科主任科员,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喜安同志任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主科科员,免去其民办教育科科长职务;
李磊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副科长(副主任);
免去冯志强同志的民办教育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职务。
2012年12月6日
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