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白锦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普惠性幼儿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新增公办园121所,公办园学位由1.24万人增至5.01万人,公办学前资源得到较大扩充。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9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达11.6万人,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2.4%。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扩容工程。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教育资源,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理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2021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新增公办学位4110个。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2所,其余13所已竣工,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工作,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支持对现有公办幼儿园通过扩容、扩量等方式进行改建扩建,大力扩增公办学位。
二、扶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民办运行、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出台《焦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焦教文〔2018〕32号),进一步完善奖补扶持政策。2021年底,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72.7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训教师以及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21年奖补普惠性民办园经费451.35万余元。2022年政府出台帮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政策,一是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补助,用于支出疫情期间教职工工资,按照每班每月2000园的标准补助3个月。惠企纾困政策惠及423个民办园所、8292位在岗教师,补助总额1268.94万元;二是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园的民办园减免部分房租,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落实教师待遇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教师的工资、医疗、养老等待遇落实工作,充分调动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市教育局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时,均按照教职工比例分配一定的评选表彰名额,切实保障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权利。2011年开始,启动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加强民办幼儿园师资培训力度。三年来,民办幼儿园参加国培、省培短期集中培训近400人次,顶岗置换培训240余人次,远程培训近1000人次。并组织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幼儿园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教学培训等其他专业培训等。
四、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年检制度和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办园行为和经费使用的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退出制度和年检制度,推进幼儿教育规范化、标准化管理。2020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建立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焦教文〔2020〕60号),各县(市、区)共划分为135个网格监管责任区,由监管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内无证园治理和幼儿园的消防、食品、安防、校车、校舍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实现幼儿园治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普惠性幼儿园优质资源尽管有所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学前教育基础薄弱,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很大的距离。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的数量、质量,缓解我市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
1.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扩容工程。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增加公办园学位,逐年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2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新增学位5940个。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0%目标要求的县市区,新建小区配套园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
2.加快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2022年计划认定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2所,新认定11所,普惠性资源覆盖率提升至82.8%,力争年底实现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
3.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机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督促部分县(市)区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3000元的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城市350元、农村300元的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00元的奖补标准。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
4.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统一纳入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逐步建立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园培五级培训体系,采取网络远程、集中研修、送培到园等多种业务培训形式,广泛开展骨干教师和名师专项培训、保育员培训、学前教育短期集中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等。积极促进省、市级公办幼儿园与薄弱普惠性民办园结对,通过公办教师对普惠性民办园蹲点支教、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学交流等形式,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其管理水平、保教质量、教学教研、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得到有效提高。
5.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完善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退出制度和年检制度。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通过学前教育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实现幼儿园治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幼儿教育规范化、管理标准化。
再次感谢您对焦作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