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2022-12-30 740 焦作市教育局 [浏览字号 ]

张建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焦作市普惠托育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普惠托育服务

为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起草形成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

方案中提出: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以下两类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具备托育服务功能,设置一定规模的普惠性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服务等服务。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可以选址新建,也可利用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学前教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家政服务公司等资源改扩建(含改建、扩建,下同)。二是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在新建居住区等配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并对社会开放普惠性托位的,也可纳入以上两类支持范围。

普惠托育服务的主体及责任是:城市政府负责制定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出台土地、场所、人才培养、财税优惠、包容审慎监管等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提出发展目标并谋划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类型、规模、投融资方式、服务人群、计划开工时间以及服务要求及监管方式等;企业负责落实投资、明确建设内容及运营方案,并可通过自营、委托运营等方式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项目申报和管理由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关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据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具体要求。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号),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2.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3.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新增公办园121所,公办园学位由1.24万人增至5.01万人,公办学前资源得到较大扩充。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9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达11.6万人,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2.4%。

我市普惠性幼儿园优质资源尽管有所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学前教育基础薄弱,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很大的距离。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的数量、质量,缓解我市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

1.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扩容工程。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增加公办园学位,逐年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2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新增学位5940个。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0%目标要求的县市区,新建小区配套园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

2.加快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2022年计划认定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2所,新认定11所,普惠性资源覆盖率提升至82.8%,正逐步实现普惠性资源覆盖率85%的目标要求。

3.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完善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退出制度和年检制度。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通过学前教育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实现幼儿园治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幼儿教育规范化、管理标准化。

再次感谢您对焦作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