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



杨鹏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助力建设平安焦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家庭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教育系统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家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家教工作作为应尽职责,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确保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学深悟透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届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好这个家庭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安排“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第一个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定活动,我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要求,宣传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的紧迫性,宣传了解家庭教育“五大内容”“九种方法”的必要性,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1.举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周活动仪式。5月8日,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举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对宣传活动周的意义、主题、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家庭教育的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既隆重又很有仪式感的启动仪式,让家长和师生共同经历了一场家庭教育的洗礼。
2.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学习。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开办讲座、专家讲解、家长教师互相讨论等形式积极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新理念,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如孟州市实验中学开展“家长来听法,学生来懂法”活动、博爱秀珠小学组织家长和教师现场学习研讨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活动,促进家长更新教育理念,为孩子的教育保驾护航。
3.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学校利用电子显示屏、版面(每学校不少于两块版面)等形式在醒目位置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教师志愿者上街宣传、面对面手把手进行讲解指导,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沁阳一小加强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解放区、山阳区小小普法志愿者担任普法宣传员,引导家长进一步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博爱召开主题班会活动、解放区举办家长和孩子手抄报活动,把家庭教育工作推向高潮。
4.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学生、教师、家长收听收看省教育厅“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分享家庭教育经验,解决家庭教育难题。组织全市61677名教师、家长参与“家庭教育促进法测试题”网络答题活动,让家长更加深入地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也让家长更加明晰了肩负的责任和义务,达到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的目标。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把宣传周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并在工作中加强交流学习。
二、建设好家长学校这个主阵地
家长学校是开展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也是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能力和水平、密切家校联系、融洽师生关系、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途径。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家教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家长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训,鼓励更多教师参加省级家教指导师培训,提高教师履行家教指导服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市共有刘莹莹等29人获得河南省家长学校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资格,王庆伟等21人获得河南省家长学校心理健康高级指导师资格。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育行政管理的议程,做到发展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运行有保障,建立一套督查、考评、表彰、问责的行政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关工委优势,主动作为,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家教工作情况,加强在家长学校、家教讲师团、家教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经验交流等具体业务方面的指导。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帮助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的同时,积极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政策,如当前的“双减”规定等,介绍当地教育及学校有关情况,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促进家校双方互相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2.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全媒体宣传家庭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引导家长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在全市选树一批家庭教育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营造正面导向。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