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发展状况
全市共有中小学754所,其中高中(含职高)54所,在校生人数102764人;初中188所,在校生人数124211人;小学512所,教学点135个,在校生281246人。
目前,全市共有52个镇,主要分布在6县(市)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有乡镇初中101所,乡镇小学365所,教学点105个,在校生135990人;乡镇寄宿制中小学175所,在校生54997人,其中寄宿生29506人。
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模不大,大部分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条件简单,设施简陋。正如提案中所述的“不具备食宿条件、教师编制少,实施寄宿制积极性不高,资金缺乏,生源流失严重”等问题。
二、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要求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201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组织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修订完善辖区内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制定“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明细,优先安排资金,推动寄宿制学校建设。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我市加快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2021年,全市规划建设乡村寄宿制学校项目10个,建筑面积10356平方米,计划投资2112万元。目前已开工10个,其中主体完工9个。
2022年5月,为进一步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印发《关于逐步规划建设乡镇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各县(市、区)乡镇寄宿制学校现状及需求底数,为研究规划乡镇寄宿制中小学校提供基础材料。各县(市、区)根据调研结果,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分年度规划实施新建、改扩建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资金,稳步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乡镇寄宿制学校49所,预计投入资金45190万元,规划建设面积179188平方米。2021年开工建设2所学校,目前正在施工;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23所,其中孟州市文公中学、修武县西村小学、武陟县新建产业新城小学和温县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新建、改建为寄宿制学校,且列入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除武陟县新建产业新城小学外,其他3所学校今年年底前改建完成投用;2023-2025年,计划每年开工8所。
二是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市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整体布局,将寄宿制建设纳入农村基础教育“全面改薄”政策,通过编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等教学设施,使学校的宿舍、床位、食堂、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学生寄宿生活需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19-2020年,投资7895万元,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改造项目100个,设备采购类项目223个;2021-2025年,全市计划投入资金59459.56万元,规划农村校舍改造项目282个,设备购置类项目2191个,全面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2020-2021年规划新建项目1132套,已开工1034套,其中竣工412套;规划改建项目79套,已全部完工。2022年全市规划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52套,其中博爱县66套,示范区90套,温县96套,孟州市改建90套,为特岗、支教和离家较远的农村教师解决在校的住宿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四是合理调配教师队伍。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针对农村学校体音美及外语、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指导县(市、区)采取“一校设编(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等办法,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合理配置教师,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统筹解决县域内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问题,有效盘活教师资源,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2021年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425名特岗教师,比省定380名招聘任务多出45名,为200多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新生力量,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收入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从2020年开始,我市结合实际,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教师“一补两贴”标准,乡镇、村、教学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省定标准每月200元、300元、500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每月260元、360元、560元。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事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