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或考试

2022-05-11 740 焦作市教育局 [浏览字号 ]

5月6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治理违规招生问题,进一步规范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宣传工作,有效净化招生环境,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或考试。

在2022年市教育局明确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始前,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进行招生或组织选拔性考试,变相“掐尖”选生源。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笔试、面试、摸底测试等变相入学考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参与各类测试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选拔生源;严禁学校擅自发布招生信息,并开通预登记通道,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学校利用在职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生源;严禁学校诱导劝说指定的学生和家长到本校就读,承诺不按招生规定提前录取学生。

《通知》要求,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开通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群众咨询和政策解释。各学校积极发挥班主任的沟通桥梁作用,及时将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公办和民办学校严禁跨县域招生、违规招收新生或转学生无法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分配生等政策传递给学生和家长,并告知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任何学校违规私自组织招生报名或录取行为均属无效。

《通知》指出,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宣传的督导检查,5月15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其中,对存在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通过考试选拔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服务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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