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的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答辩时间及地点
1.总体安排: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共分16日上午、16日下午、17日上午和17日下午四个时段,参加讲课答辩的人员名单、专业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申报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通知书》见(附件2)。
2.考场地点:焦作市光明中学(焦作市人民路与长恩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3.报到时间:参加上午讲课答辩人员,请于当日6:50前到光明中学考点报到;参加下午讲课答辩人员,请于当日12:30前到光明中学考点报到。
二、讲课答辩要求
1.讲课答辩办法。采取模拟授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师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教育管理讲课时间为5分钟,答辩10分钟。讲课答辩全程封闭管理,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直接离开考点。
2.讲课答辩内容(参考)。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科随机抽取,不包含综合性学习和选修内容。讲课内容要较为集中,一般为某一节课一或个知识点内容的某一方面,应包括新课导入、讲授新课、课程小结等教学环节。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应掌握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3.讲课教材。分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学段。高中教师带本学科全部必修教材,初中教师带本学科全部教材,小学教师根据所教年级带高、低或高、中、低段教材,幼儿教师带大、中、小班全部教材。备课时应使用未做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教辅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讲课答辩资格。
三、讲课答辩注意事项
1.参加讲课答辩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讲课答辩资格。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通知书》及其它要求携带的材料。身份证丢失的需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近期免冠彩照的户籍证明。
2.讲课答辩全程封闭和录音录像。报到后参评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集中保管,讲课答辩结束后持身份证件到门岗领取本人通讯工具。
3.参加讲课答辩人员按规定路线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等候区和讲课答辩室单向行进,除了可以进出指定的卫生间外,不得逆向走动,请注意带好随身物品。
4.讲课答辩期间请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讲课答辩时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讲课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讲课答辩室,离开时不得将备课纸及考场内物品等带走。
6.讲课答辩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通知书.docx
附件3:2023年焦作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成绩有效人员名单.xlsx
2024年11月13日